在中国有产生交易的地方就要交税,现在化妆品行业已经是中国的朝阳行业,也是女性的刚需。所以化妆品在购置以及生产的时候,都需要进行交税,那么化妆品交税跟普通的交税一样吗,化妆品消费税计算是如何计算的,我们一起看看。
消费税是对规定的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实行的。
(一)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30%。计算如下: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费、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便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二)计税方法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税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是我们在交易的时候已经默认缴付的费用,化妆品也不例外。如果我们是在外国进行购买,在化妆品过海关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缴纳过关费的,这也是算作消费税的一种。如果是自行生产再运输到国外进行售卖,在生产时也是需要预付消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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