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定商标侵权没有固定的近似度数值,得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准,既要整体比对商标,也要比对主要部分,且要在隔离状态下分别开展。
要是两个商标在文字、图形等方面相似,让公众对商品来源认错,或觉得有特定联系,就可能侵权。
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也左右判断,知名度高的商标,保护范围更大。最终是否侵权,由法院或商标行政部门依具体情况认定。
二、商标近似到什么程度会构成侵权
商标近似判断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一般而言,若两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等方面,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在先商标有特定联系,便可能构成近似。
例如,文字商标中,读音相同且含义相近,仅个别字不同,如“飘柔”与“飘渘”,易混淆的就可能近似。图形商标则看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似。在商标近似侵权判定上,关键在于是否导致消费者误认,从而损害在先商标权利人利益。具体案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由专业机构如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准确判断。
三、商标近似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近似侵权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是商标标识本身,包括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等是否相似。例如“娃哈哈”与“娃恰恰”,文字读音相近易混淆。
其次看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类似。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易误导公众。如在饮料上使用近似商标,就可能侵权。
再者是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即普通消费者在通常情况下对商标的辨别能力。比如在大众消费品领域,普通消费者易混淆的近似商标更易构成侵权。
最后是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知名度高的商标受保护力度大,近似商标易被认定侵权。如“可口可乐”知名度高,类似商标易侵权。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来判定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侵权。
在判定商标侵权时,没有固定的近似度数值,而是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上述所说,需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准,全面比对商标。那如果商标近似度处于边缘情况,该如何进一步判断呢?是仅仅依据现有规则,还是有其他辅助判断的要点呢?另外,当面对商标侵权纠纷时,如何收集有力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思考。若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侵权判定及相关问题的详情,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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