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羁束行政行为是什么呢?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较详、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
羁束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下面的分分类,它没有具体的分类。它一般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一定要及时咨询相关的律师,通过对律师咨询解答自身当前遇到的问题。不过遇到这些问题最好的方式还是应该自身首先去了解关于羁束行政行为的内容,用自己的方式去思考,听从律师的意见,处理问题也会好很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