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钱飞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执业期间,钱飞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为专精于合同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约30%,在婚姻等细分类型案件中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债务纠纷接手
2024年,钱飞接手了许某与郁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许某于1989年8月3日出生,居住在无锡市梁溪区;被告郁某于1987年5月13日出生,住在无锡市惠山区。2024年3月18日,郁某向许某借款,出具了金额为273000元的借条,约定了分期还款时间,许某当日向郁某银行转账187000元。之后郁某陆续还款60000元,余款127000元却一直未还。许某无奈之下,于2024年9月18日向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委托钱飞为其诉讼代理人。
庭审积极应对
案件立案后,依许某申请,法院裁定对郁某的财产在127000元范围内予以保全,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许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钱飞、蒋某到庭参加诉讼,而郁某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钱飞在庭审中积极为许某主张权益,向法院提交了当事人陈述、借条、手机银行转账详情、微信聊天记录等充分的证据,以证实许某与郁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等事实。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郁某返还借款127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127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判决圆满胜诉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钱飞所提交证据证明的事实。法院认为,郁某向许某借款,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许某要求郁某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郁某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本案正常审理。最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郁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许某借款127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995元由郁某负担。钱飞成功帮助许某实现了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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