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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背景深厚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如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2021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房产、公司、合同纠纷等领域有诸多实践。
在张某某与南京XX公司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原告张某某于2021年3月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147万购房款并签订合同。被告以未付清全款拒交房,原告遂提起诉讼。俞雯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庭审中,双方围绕款项支付、表见代理、疫情免责等辩论,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激烈辩论
庭审里,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争论不休。原告认为已向XX公司付款应算付清,被告则坚称未收到全款。对于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双方也各执一词。原告主张XX公司在售楼处收款构成表见代理,被告则不认可。此外,被告还以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进行抗辩。俞雯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案件圆满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XX公司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付全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且原告付款有不当之处,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俞雯律师成功助力原告实现主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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