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与署名权并不完全等同。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涵盖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项权利。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范畴,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即有权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但著作权还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其他人身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利。所以著作权范围更广,署名权只是其中一部分,二者并不统一。
二、著作权与署名权不一致时法律如何认定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与财产权,署名权属人身权。当著作权与署名权不一致,法律以实际创作情况认定。
《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若实际创作者署名与著作权登记人不同,实际创作者可提供创作底稿、邮件记录等证据,证明创作过程,主张署名权与著作权。
若作品为委托创作,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有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权利。法律保障实际创作者署名权,也依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著作权归属。
三、著作权与署名权冲突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属著作人身权。二者一般情况不冲突,若冲突多是署名不当引发。
当出现署名权纠纷,若未经作者许可,他人在作品上署名或不署作者名,构成对署名权侵犯。根据《著作权法》,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难以计算的,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可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若损失、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均难以确定,法院可依情节判决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当探讨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两者是否统一,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特殊职务作品中,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这就是一种不统一的典型情况。另外,在委托创作作品里,若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而署名权仍属于受托人,也会出现两者不统一。若你在著作权和署名权方面,对于权利归属、合同约定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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