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的天地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而陈晓伟律师就是那在前线为当事人据理力争的战士。自2004年开始踏入法律行业,他便一头扎进了刑事案件的海洋。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他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多年来,独立办理了453件刑事案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经验十分丰富。
陈晓伟律师刚入行时,就对刑事案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断学习,在一个个实际案件中积累经验,逐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刑事律师。他不仅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还担任着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并且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让我们走进他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十分复杂。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许X,详细了解案情。他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还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个方面论证放贷收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还创造性地提出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提出了各种合理怀疑。针对滥用职权罪,他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不是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说明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在整个沟通过程中,陈晓伟律师一直保持着冷静和专业。他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每一个环节,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整个案件的走向。虽然最终法院没有完全采纳他的意见,但他的辩护还是取得了显著成效。他成功将受贿指控金额核减,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还为法庭在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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