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陈晓伟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在刑事法律领域声誉卓著。
下面要讲述的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的专业风采。被告人许X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十分复杂。受贿罪方面,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以及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这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即便认定受贿,在数额计算上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指出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X的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陈晓伟律师虽未能实现无罪辩护,但价值十分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陈晓伟律师以其精湛的专业能力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值得每一位法律人学习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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