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许X两项罪名的认定。受贿罪方面,包含放贷收息和高价交易红木家具是否构成受贿及数额认定;滥用职权罪方面,主要集中在规划建设局及许X是否有催缴配套费的法定职责,以及配套费未征回是否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陈晓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对于受贿罪,在放贷收息问题上,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该行为属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的有利数额计算标准;在高价交易方面,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针对滥用职权罪,通过梳理政府文件,进行职责与权限辩护,动摇指控基础;强调开发区政策环境进行政策与环境辩护,指出不能将责任全归咎个人;依据司法解释进行损失认定辩护,说明配套费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许X了解案情,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确立“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思路,并获当事人认同。随后,在庭审中依据制定的策略进行充分辩护,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认定放贷收息受贿金额核减,最终认定受贿总计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虽然未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的辩护成效显著,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为量刑减轻提供了依据,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等多个职务的任职者,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职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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