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一般需以下证据:
1.借贷合意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这是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明确了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若没有书面借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体现双方借款意思表示的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证据。
2.交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能证明你已将借款交付给对方。若是现金交付,可提供收条,或者有证人能证明交付事实。
3.其他证据:催款记录,如短信、通话录音等,可证明你曾向对方主张过债权,未超诉讼时效。
二、起诉人不还钱,证人证言能否作证据
证人证言能作为起诉他人不还钱的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含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人证言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不过,证人证言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具备证明力。证人应具备作证能力,能正确表达意思。证人要如实作证,且证人与案件当事人及案件本身不能存在利害关系,否则其证言证明力会受影响。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全面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综合认定借贷事实是否成立。
三、起诉人不还钱,证人证言证明力有多大
证人证言在起诉他人不还钱案件中有证明力,但大小需综合判断。
若证人与双方无利害关系,且能清晰陈述借贷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交付等细节,其证言证明力相对较高。比如证人目睹款项交付全过程,且描述与其他证据无矛盾,可增强其证明力。
然而,若证人与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如亲属、朋友,证言可信度会降低。同时,仅有证人证言,无其他证据佐证,证明力较弱。根据证据规则,民间借贷案件中,转账记录、借条等书证证明力通常大于证人证言。所以,证人证言证明力要结合其他证据及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借贷关系的唯一依据。
当我们探讨起诉人不还钱需要啥证据时,除了常见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外,还有一些拓展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它们能佐证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借款事实。若有证人目睹借款过程,证人证言也是有力证据。此外,还款承诺书、催款记录等也能在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若你在收集证据、判断证据有效性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手中的证据是否足以胜诉,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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