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双方一般基于借贷合意,有借款合同等书面或口头约定。
不当得利则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一方误将款项转给另一方,另一方无正当理由取得该款项。
区分二者关键在于:民间借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出借人基于借款合同等约定交付资金;不当得利不存在这种合意,往往是基于给付错误、事件等原因导致一方获利。在司法实践中,需审查双方的关系、资金交付背景及目的等因素来综合判断。若一方主张是民间借贷,需证明借贷合意;若主张不当得利,则要证明对方取得利益无合法依据。
二、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在法律认定上有何差异
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在法律认定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关系基础方面,民间借贷基于双方的借贷合意,形成借款合同关系,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则是一方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无合法基础关系。
举证责任不同,民间借贷中出借人需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不当得利中,主张方要证明对方获利无法律依据、自己受损及两者因果关系。
法律后果有别,民间借贷中借款人需按约定还本付息,未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不当得利中,得利人应返还取得的利益,包括原物及孳息。若得利人善意,仅在现存利益范围内返还;若恶意,需返还全部利益及赔偿损失。
三、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在法律责任上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在法律责任上存在明显差异。
民间借贷是基于双方的借贷合意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若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通常要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支付利息;若未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视为无利息,但经出借人催告后仍不还,可能要支付逾期利息。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并使他人受损。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返还范围包括原物及孳息。若得利人是善意的,仅返还现存利益;若为恶意,要返还取得的全部利益,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总体而言,民间借贷主要是基于合同违约承担责任,不当得利则基于法定的返还义务担责。
在探讨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时,除了核心的区分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民间借贷关系被认定不成立时,款项是否会以不当得利来处理,这是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况。另外,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和民间借贷还款的范围也有所不同,不当得利可能涉及原物及孳息返还,而民间借贷有约定的利息等。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难以判断是民间借贷还是不当得利的情况,或是对后续处理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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