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中该如何对过错方进行界定
婚姻中的过错方通常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婚姻的法律律规定或违背夫妻间应尽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一方。
常见情形如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精神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行为,像长期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
一旦被认定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少分或不分财产给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注意,认定过错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婚姻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标准,需无过错方举证证明因过错方行为产生的具体财产损失,如为治疗过错行为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财产被毁损的价值等,法院根据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无统一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方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偶尔出轨等过错较轻的情况,赔偿数额会低些。
三、婚姻过错方在法律上需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过错方可能承担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财产损失,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再次起诉请求分割。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综合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当我们探讨婚姻中该如何对过错方进行界定的时候,还会延伸出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确定过错方后,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能获得多大比例的倾斜。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通常会得到照顾。另外,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是否会影响其争取子女抚养权。一般来说,严重过错行为可能会成为其争取抚养权的不利因素。如果您对婚姻中过错方界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权争夺等问题存在疑问,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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