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中涉及信用卡管理的罪名主要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对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有无从轻判罚情形
信用卡管理罪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存在从轻判罚情形。依据《刑法》及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免除处罚。立功表现也是从轻判罚考量因素,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可从轻判罚。此外,对于从犯,即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如在共同实施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中,听从他人安排、协助完成部分环节的人员,可争取从轻处理。
三、信用卡管理罪自首能否从轻减轻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信用卡管理相关犯罪中,若犯罪嫌疑人自首,司法机关通常会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是否从轻或减轻判罚。比如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造成的损失等。若犯罪情节不严重,自首又能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利于案件侦破,从轻减轻判罚可能性较大;若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从轻减轻幅度可能有限。总体而言,自首是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当了解了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多少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信用卡管理罪中涉及的金额认定方式,不同的金额区间在量刑时会有显著差异,准确认定金额对于量刑至关重要。另外,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在量刑时又会有怎样的从轻、减轻处理。信用卡犯罪在金融领域较为常见,其量刑标准关乎法律的公正与社会的稳定。如果您对信用卡管理罪的金额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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