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退股结算时签借条,不一定就认定为公司借款。
若借条明确是股东个人向其他主体借款,那就是股东个人债务。若借条表明是股东因退股与公司结算,从形式上看可能是公司对股东有欠款结算的性质,此时可能被认定为公司借款。但关键还要看款项实际来源、用途等情况。比如款项是从公司账户支出用于退股结算,且借条有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等,那更倾向于认定为公司借款;若款项是股东自有资金借给公司,借条只有股东个人签字,一般就是股东个人借款。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证据来准确判断该借条所涉借款主体到底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
二、股东退股签借条能否认定为公司借款
股东退股签借条不一定能认定为公司借款。若借条明确主体是公司,有公司盖章,款项用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借款的形式与实质要件,一般可认定为公司借款。
但若是股东与公司在退股时签借条,实质是对退股款的处理,并非公司因经营等正常原因借款,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公司借款。这种借条可能是对股东退出公司时应得财产的一种结算方式。
实践中需结合借条内容、款项用途、公司财务记录、股东会决议等综合判断款项性质,准确认定是否为公司借款。
三、股东退股借条未兑现,能否按公司借款追讨
能否按公司借款追讨,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借条是股东与公司间形成,且能证明款项性质为公司借款,如借条上有公司公章、有公司财务入账记录等,可按公司借款追讨,股东能依据借条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公司偿还。
但如果借条实质是股东退股协议衍生,仅以借条形式体现退股款,款项未用于公司经营,那通常不能按公司借款追讨,应按退股纠纷处理,需审查退股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若退股合法有效,股东可要求公司按退股约定处理。
当探讨股东退股结算,并签下借条是公司借款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借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公司借款的规范,若借条表述模糊,可能在认定上存在争议。另外,股东退股结算与公司借款在财务处理和法律后果上也有差异,结算可能涉及股权价值评估等,而借款则更多遵循借贷的法律规定。若您在股东退股结算、借条认定以及公司借款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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