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喻泽源律师于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411xxxxxxxxx6005,是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服务地区主要为周口,其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工农路南200米路东三楼。在执业过程中,喻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为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同时,他在行业内也担任了诸多职务,如入库河南省律师协会“专精特新”刑事团队,任周口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典型案件成果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喻泽源律师取得了显著成果。例如伪造公司印章案,他认为不符合构罪要件,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构成犯罪暨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取保候审,公安局作撤案处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他短期内6次往来深圳,对案件构成要件大量分析论述,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成功为当事人取保候审,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他会见23次,多角度分析证据并发表质证意见,使判决结果比公诉量刑意见减少5年。
学术研究贡献
喻泽源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坚持法学理论研究和学习。根据近年来校园霸凌、低龄犯罪现象,他著有《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引入必要性研究》,于2020年8月发表,该观点在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得以体现。针对帮信罪入罪率较高现象,他撰写的《帮信罪中衔接使用行刑规制措施的实证研究》于2023年3月发表。此外,他还根据认罪认罚制度中辩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著有《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有效辩护面临的若干实务问题》,预计2024年上旬刊登;并正在起草《在审判实务中注重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区别的必要性研究》。
具体案例详情
以某某容留卖淫罪一案为例,被告人因涉嫌容留卖淫于xx年xx月xx日被以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后以容留卖淫罪批捕。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容留卖淫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喻泽源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非法获利xx元,但该数额依据的鉴定结论包含被告人的合法生意收入。喻律师提出不能认定该数额以上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容留他人卖淫,非法获利xx元,情节严重,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喻律师在案件中仍充分履行了辩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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