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何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遵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这一规则。
对于合同之债,若约定了履行期限,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从该合理准备期届满时起算。
对于侵权之债,一般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算。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何时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般而言,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定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欠款,自催讨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若债务人书面承诺还款,自承诺作出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自法院受理案件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意味着诉讼时效期间将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期间(通常为三年)再次开始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的起始日有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发生时,诉讼时效中断。
若因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中断,自提交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等材料给法院或仲裁机构之日起重新计算;若因提出履行请求中断,以请求到达义务人之日起重新计算;若因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断,自义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之日起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何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除了这个关键问题,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而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若你对诉讼时效的计算、中断、中止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