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遗弃物品该如何去界定
遗弃物品是指权利人基于自由意志,放弃对特定物品的所有权,并使其处于无人占有、管理的状态。从法律角度看,遗弃行为需满足主观上有抛弃的故意,客观上有放弃控制的行为。
比如,某人将不再使用的旧家具放置在路边,明确表示不要了,任其自生自灭,这就是遗弃。但如果只是暂时遗忘在某个地方,有找回的意愿,就不属于遗弃。
对于遗弃物,拾得人在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应妥善保管并寻找失主。若发布招领公告后无人认领,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遗弃物品界定在法律上有何标准
在我国法律里,遗弃物品指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对物品的占有和所有权。界定标准主要有两点:一是主观上,所有权人要有放弃权利的明确意思表示,比如明确表示不要该物品。若只是暂时放置一旁或遗忘,并非遗弃。二是客观上有放弃占有的行为,如将物品扔到垃圾桶、废品站等通常被视为丢弃物品的地方。一旦物品被认定为遗弃物,其所有权消灭,他人可基于先占取得该物品所有权。但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涉及国家利益或受特殊法律保护的物品,即便所有权人有遗弃行为,也可能不适用一般遗弃物规则。
三、法律上遗弃物品责任认定有啥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无专门针对遗弃物品责任认定的统一标准,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形适用相关法律。
若遗弃物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即遗弃人有过错致损害发生需担责。如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若遗弃危险物品致害,《民法典》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管理人担责,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探讨遗弃物品该如何去界定时,除了明确界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弃物品后若被他人拾得,拾得人是否有保管义务以及保管期限是多久。另外,遗弃物品在被遗弃后产生了一些意外损害,原物品所有人是否还需承担责任。这些都是与遗弃物品界定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遗弃物品界定以及后续相关责任、义务等方面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