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单独二胎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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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将江西“双方或一方为江西省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双方或一方为江西户籍。2、一方为独生子女。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江西省单独二胎政策是什么?

我们知道,现阶段国家已经逐渐开始开放二胎政策,江西省作为人口大省,虽然人口压力不小,但老龄化的压力依旧很重,所以江西省近日也开放了单独二胎,虽然发布的政策也对此有非常详细的解释,但很多江西人依旧不知道江西省单独二胎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来了解下吧。

一、江西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江西“双方或一方为江西省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江西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江西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江西户籍的,向江西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江西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江西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因为人口老龄化的压力,现在国家已经允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生育二胎了,所以我们还是应该根据国家的政策来选择生育,当然就算符合条件,我们也还是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生育与否,当然要注意,不论是头胎还是二胎都要办理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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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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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
①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
②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定为残病儿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
当然,除了以上5种情况之外: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生育三胎。
超生三胎罚款规定如下:
①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②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③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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