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女儿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地随房走”,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若老人去世,其遗留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女儿能依法继承。继承房屋后,女儿也就取得该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益,直至房屋灭失。
若女儿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房屋完好时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一旦房屋自然坍塌或拆除,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
二、老人去世,女儿继承宅基地有何法律规定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不过女儿对宅基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依据《民法典》,儿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老人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房屋;无遗嘱则法定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
继承房屋后,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女儿虽不继承宅基地,但能因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女儿户口未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无限制;若已迁出,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失去使用价值,期间房屋不得翻建、重建,之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三、女儿继承老人宅基地遇纠纷法律咋判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若女儿继承老人宅基地上房屋遇纠纷,法院通常会区分情况判决: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将房屋判归女儿或其他遗嘱继承人;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若女儿与老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一直共同生活,一般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并继承房屋。若女儿已非本集体成员,可继承房屋,但不能对房屋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若纠纷涉及其他继承人对女儿继承权有异议,需审查女儿是否尽赡养义务等情况,综合判定其继承份额。
当探讨老人死后,女儿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的情况需要了解。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女儿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女儿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如果房屋自然坍塌或拆除后未重建,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若女儿户口已迁出农村集体,同样能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但无法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要是你对老人死后宅基地继承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权益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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