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中,过失犯罪里没有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其本质特征在于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故意实施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过失犯罪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心态,并非故意。
由于教唆犯要求教唆者具有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与过失犯罪的主观过失特征相悖,所以在过失犯罪的范畴内不存在教唆犯。
二、过失犯罪中教唆行为是否构成教唆犯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过失犯罪里教唆行为不构成教唆犯。教唆犯本质上是故意引起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人,其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故意,不具备教唆犯所要求的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主观要件。所以,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不能认定为教唆犯。若教唆行为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可按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三、过失犯罪教唆行为构成教唆犯有何法律依据
在我国,过失犯罪教唆行为不构成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依据《刑法》,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且教唆行为针对的是故意犯罪。
教唆犯主观方面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由于教唆犯要求主观故意,过失犯罪不具备该主观要件,所以过失犯罪教唆行为不能构成教唆犯。
当探讨过失犯罪里到底有没有教唆犯时,其实还存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过失犯罪中教唆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何确定,不同的情形下教唆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会被认定。还有过失犯罪教唆犯的责任承担比例问题,是与实行犯承担同等责任,还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分担。这些都是在理解过失犯罪教唆犯时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方面。若你对过失犯罪里教唆犯的更多细节,像认定流程、责任判定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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