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合伙人律师。
婚姻家庭,经验丰富
洪昊律师深耕于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等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继承分家,专业突出
洪昊律师在继承、分家析产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案例彰显价值
在一纸公证遗嘱定乾坤,专业律师助独子成功继承母亲房产案中,审理法院: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贾X1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昊律师。被告贾X2、贾X3(均无委托代理人出庭)。被继承人李XX(原、被告之母)去世,其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房产(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被告贾X3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办案经过:洪昊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以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针对被告贾X1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案件结果:法院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关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判决结果:一、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二、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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