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债务在什么状况下会终止
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债务人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自然消灭,如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
2.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比如双方互有金钱债务,可抵销部分或全部。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等情况,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后债权债务终止。
4.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放弃债权,债务部分或全部终止。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如企业合并,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债权债务终止时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多样,法律责任界定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因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而终止,通常双方权利义务消灭,无额外法律责任。但清偿时若存在瑕疵履行,如交付的标的物不符约定,债务人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解除合同导致终止,需看解除原因。若是一方违约致对方解除,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若是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有通知、协助等义务。此外,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还应遵循诚信等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否则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债权债务终止后违约责任怎样判定
债权债务终止后,若一方此前存在违约行为,仍要判定违约责任。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明确条款,如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等,依约定处理,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若合同未约定,根据《民法典》,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守约方需举证证明损失及因果关系。
在探讨债权债务在什么状况下会终止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还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而且,若债权债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另外,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对债权债务终止后的后续义务、结算条款效力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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