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继承人第三顺位顺序如何排列
依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三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只有两个顺序,不存在第三顺位继承人。《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第三顺位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情形咋办
我国法律仅规定了第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并无“第三顺位继承人”。若存在丧失继承权情形,依据《民法典》,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
但后三种情形中,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若所谓“第三顺位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情形,其便无法参与继承,继承份额依法由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分配。
当探讨继承人第三顺位顺序如何排列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实际继承中,除了顺位顺序,遗产分配比例也是关键问题。即便处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因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多少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此外,若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会丧失继承权。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遗产继承结果。要是你对继承人顺位、遗产分配比例或继承权丧失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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