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得利益赔偿标准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要遵循可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缔约时应能预见因违约可能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其次,需考虑损失的确定性,该利益应是确定会发生的,而非臆测。再者,要考量损益相抵原则,将因违约而避免的损失扣除。
计算可得利益损失一般有差额法,即对比合同正常履行时可获得的利益与因违约实际获得的利益之差;还有约定法,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计算方式确定。同时,会参考行业惯例、市场行情等。具体案件中,法官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可得利益赔偿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维护交易秩序。
二、可得利益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可得利益赔偿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原告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证明其存在可得利益损失。要证明合同有效成立,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证明可得利益损失的存在,包括损失的具体数额、计算方式及该损失与违约行为间有因果关系。比如在买卖合同中,证明因对方违约导致己方丧失转售盈利机会及盈利数额。
被告若对原告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有异议,需承担相应反证责任。可举证证明原告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不存在、数额计算不合理,或证明该损失并非由己方违约行为造成,而是其他因素导致。
三、可得利益赔偿的证明标准怎样确定
可得利益赔偿证明需遵循高度盖然性标准。主张方要对可得利益损失的存在、数额及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损失存在,需证明在正常履行合同下本可获得该利益,如提供相关商业机会资料、市场行情数据等。证明数额时,可参考同行业利润率、过往交易利润等。比如,企业可拿出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平均利润率。
因果关系上,要表明损失是因对方违约直接导致。若证据能使法官内心确信主张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一般会认定可得利益赔偿主张成立;若证明力不足,则可能不被支持。
在探讨可得利益赔偿标准是什么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适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如利润法、差价法等。另外,可得利益赔偿的举证责任也是关键,受损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可得利益的存在及数额。若您在可得利益赔偿方面遇到难题,不清楚计算方法、不知如何举证,或者对赔偿标准还有其他疑问,不必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员为您详细解答,助您合法争取应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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