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确认婚姻关系诉讼请求是什么
确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通常分两种情况。
一是请求确认婚姻有效。若婚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但存在他人质疑婚姻效力的情形,当事人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有效。
二是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则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提出诉讼请求时,需明确具体诉求,并准备好相应证据证明事实情况,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确认婚姻关系诉讼需提供哪些法律证据
确认婚姻关系诉讼中,需提供以下关键法律证据:
身份证据: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证明当事人身份及诉讼主体资格。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是直接证据,若结婚证遗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状况证据:涉及事实婚姻的,要提供能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
其他证据:涉及婚姻效力问题,如重婚、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例如,证明重婚可提供对方与他人结婚登记或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三、确认婚姻关系诉讼中证据效力如何判定
在确认婚姻关系诉讼中,证据效力判定需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
首先,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即证据本身是真实存在,非伪造或篡改。如结婚证原件,能直观反映婚姻登记事实,其真实性强、证明力高。
其次,证据要有关联性,与待证婚姻关系事实存在逻辑联系。像双方共同生活的照片,虽能体现共同生活状态,但证明婚姻关系效力较弱,若结合证人证言等,证明力会增强。
最后,证据要符合合法性,收集方式、形式等要合法。通过非法窃听获取的录音,即便内容与婚姻有关,也因合法性缺失而无证据效力。法院会依证据的“三性”综合审查判断证据效力,以认定婚姻关系是否成立。
当探讨确认婚姻关系诉讼请求是什么时,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提出确认婚姻关系诉讼后,若涉及财产分配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哪些原则,婚前财产是否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性质。另外,若婚姻诉讼得到判决结果,对判决不服又该如何上诉,上诉的期限和流程是怎样的。若你对确认婚姻关系诉讼请求本身及上述拓展方面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会帮您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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