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开庭遇债务纠纷,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若为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庭审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会根据双方陈述、证据等综合认定债务性质,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离婚开庭债务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离婚开庭债务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方:需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主张者要提供证据,如债务合同、资金流向凭证、用于家庭消费或经营的证明等,证明债务符合上述情形。
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方:若对方已证明是共同债务,反驳者要举证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自己对债务不知情且未共同签字等。比如能证明借款未进入家庭账户,而是用于另一方个人挥霍等。
三、离婚开庭财产纠纷的举证责任怎样界定
离婚开庭财产纠纷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分割某一财产的一方,需举证证明该财产存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自己的分割主张合理。
若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证明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若主张对方隐藏、转移财产,需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证据。
若一方难以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如涉及银行存款信息等。法院也可依职权调查收集必要证据。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先自行承担基本举证责任,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当面临离婚开庭有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除了在法庭上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债务归属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债务处理后,若一方对结果不服进行上诉该怎么办,上诉期间债务履行是否会受影响。另外,若债务涉及第三方债权人,后续又会有怎样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离婚债务纠纷处理复杂且影响重大,如果您对离婚开庭债务纠纷处理的后续流程、上诉事宜或第三方权益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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