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因对方造成的债务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对方造成,也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虽超出此范围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属于对方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无需负责。所以,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债务用途证明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离婚时对方造成的债务需承担偿还责任吗
离婚时对方造成的债务是否需承担偿还责任,要看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时对方恶意债务是否也需共同偿还
离婚时对方的恶意债务无需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若一方虚构债务、擅自以个人名义负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认定恶意债务时,会审查债务凭证真实性、款项用途、债权人与举债方关系等。如仅有借条,无转账记录等交付凭证,或款项未用于家庭生活,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若对方主张为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你可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为恶意,如证明借款未用于家庭,或债权人知晓借款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在探讨离婚时,因对方造成的债务该怎样处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权人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另外,若债务处理后发现有隐藏的债务情况又该如何应对。离婚债务处理涉及诸多复杂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如果您对离婚债务处理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债务的举证责任、债务分割的具体流程等,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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