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若继承人生前未主张继承,在遗产未处理时,其仍视为接受继承。之后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分割遗产。若遗产已被其他继承人处理,继承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遗产,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关键在于判断遗产是否已处理以及继承人知晓权益被侵害的时间,以此确定后续法律途径。
二、继承人生前未主张继承权益是否丧失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生前未主张继承权益不必然丧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即取得遗产所有权。若遗产为共有的状态,未分割前,继承人未主张权益不丧失继承权。
但存在特殊情形,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此外,若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未公证是否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未公证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只要放弃继承声明是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继承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声明即有效,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不过,公证能增强声明的证明力,在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中,经公证的声明更易被法院采信。
当遇到继承人生前未主张继承怎么办的情况,除了考虑法定的继承时效等问题,还需关注后续可能面临的复杂状况。比如,若有其他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不同意见,可能引发继承纠纷。而且,遗产在未分割期间可能产生增值或损耗等情况,这也会影响各继承人的实际权益。另外,若存在遗嘱,遗嘱的效力以及是否存在变更等也需要进一步确认。如果您对继承人生前未主张继承后的遗产处理、纠纷解决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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