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情形的离婚债务可界定为共同债务:
其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
其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为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所借的款项。
其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反之,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等且无共同意思表示,则为个人债务。
二、离婚时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如何区分
离婚时,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区分如下。个人债务主要指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婚后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以及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虽以一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明确债务性质对离婚时债务承担至关重要,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共同债务则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
三、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如何界定
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按以下规则界定:首先,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其次,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比如一方在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当探讨离婚债务如何界定为共同债务时,除了基本的界定规则,还有一些延伸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已界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该如何分担偿还责任,是平均分配,还是根据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另外,对于一些以一方名义所负但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是否仍需承担偿还义务。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时都至关重要。如果您对离婚债务界定为共同债务后的分担、特殊情况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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