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她身兼多职,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同时还是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
魏潭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特别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她在面对各类复杂案件时,能够迅速找到切入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
三、典型案例:协助组织卖淫案成功辩护
在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豫01XX刑初XXX号案件中,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作为XX足浴客户经理,被指控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由魏潭良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最初的量刑建议为3年,但魏潭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成功将刑期降至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减少了16个月的刑期,辩护效果显著。
四、同案其他被告人量刑情况对比
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的量刑情况相比,更能凸显魏潭良律师的辩护成效。组织者(主犯)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中,吴XX被判处3年6个月,李XX被判处3年,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犯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在这样的对比下,冯XX能获得如此大幅度的刑期减少,充分体现了魏潭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水平。
五、案件关键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也彰显了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值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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