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若一方能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未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但在实践中,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需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判断。
离婚后共同财产析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和份额。
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房产分割上,若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共同债务执行如何解决
离婚后共同债务执行,首先要明确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共签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
若法院已判决债务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原夫妻双方或一方主张权利。执行中,法院可执行夫妻双方名下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等。若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其可向另一方追偿。
若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法院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若执行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配。总之,离婚后共同债务执行应遵循法律规定和生效裁判,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也兼顾债务人权益。
在探讨离婚后共同债务该由谁来承担时,除了一般的责任划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承担比例确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对于一些以个人名义所负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准确认定和处理。这些问题都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若你在离婚共同债务承担方面还有疑问,或是对债务认定、后续处理等存在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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