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方没钱赔付是否可以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若满足相关条件对方没钱赔付也可代位追偿。首先,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比如被保险人车辆被对方碰撞,对方负全责;其次,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最后,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被保险人需积极配合保险人,提供必要文件和所知的有关情况。若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可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二、对方无力赔偿时行使代位追偿有何条件
行使代位追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即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且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被保险人对该第三者有索赔的权利。
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只有当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时,保险人才需履行赔偿义务,进而获得代位追偿权。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这是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时间要件。
满足上述条件,保险人就可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三、代位追偿在对方无偿还能力时法律时效多久
代位追偿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即便对方无偿还能力,该时效依然起算。
不过,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探讨对方没钱赔付是否可以代位追偿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代位追偿成功后,保险公司取得向责任方的追偿权,若责任方后续有了赔付能力,追偿所得款项的分配规则是怎样的。另外,在申请代位追偿过程中,车主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手续费用或者其他潜在成本。如果您对代位追偿的流程、款项分配、潜在成本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管是对方没钱赔付能否代位追偿,还是这些拓展问题,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