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子女抚养分配一般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首先看孩子年龄,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分配不仅涉及抚养权归属,还包括抚养费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特殊情况如一方有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会影响抚养权归属判定。
离婚后双方被债权人起诉,首先要确定该债务性质。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双方仍需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方承担后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独自承担。在诉讼中,双方要积极收集证据,如借款用途、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性质。积极应诉,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观点和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双方各自闪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双方达成的“各自闪婚”协议通常无效。
从法律角度看,结婚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具有人身属性,受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保护。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权,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以及何时结婚,不受他人干涉。
这种“各自闪婚”的协议限制了双方的婚姻自由权,违背了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即便双方签订了此类协议,该协议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受该协议的约束。
当探讨离婚后双方抚养子女如何分配时,除了抚养权归属本身,还会涉及到抚养费支付和探视权等问题。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可按一方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而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双方应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方式等,以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都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如果您在离婚子女抚养分配、抚养费支付或探视权行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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