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且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二、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
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能证明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
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义务人明确表示愿意赔偿,无论是口头承诺还是书面认可,都可导致时效中断。
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是权利人借助公权力维护权益的方式,自提起之日起时效中断。
四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也会产生时效中断效果。
三、请求赔偿损失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赔偿损失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书面催款函、口头要求赔偿等,能证明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这可以是承诺还款、答应赔偿等明示或暗示行为,意味着义务人承认债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从提交诉状或仲裁申请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等。
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时,除了了解基本的时效规定,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时效可能会因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中止则在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另外,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才提出赔偿请求,虽然实体权利本身不消灭,但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倘若你在赔偿损失诉讼时效方面还有中断、中止情形的判断,或是超过时效后如何处理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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