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他服务于南宁地区,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行业资源。
案件经验丰富
执业至今,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典型刑事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为其成功争取不起诉。李某涉黑案中,最终仅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同样获不起诉结果。陈某猥亵罪案,被告人获得缓刑。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蒙X寻衅滋事案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他指出,蓝xx等人的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考虑了陈俊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执业理念坚守
陈俊全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他不仅在刑事案件中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辩护,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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