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现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细作,相关案件办理超800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
林某某案获不起诉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证据。他深入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和证据链条,寻找对林某某有利的情节。在辩护过程中,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阐述林某某在案件中的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等情况。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涉黑案轻判
李某涉黑案中,公诉机关最初指控李某涉黑犯罪。陈俊全律师介入后,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发现指控涉黑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他从犯罪构成要件出发,详细分析案件事实,指出李某的行为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在庭审中,他据理力争,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论证,说服了法庭。最终,李某只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得到了相对较轻的判决。
蒙X寻衅滋事案缓刑
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等被告人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他指出,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为蒙Xx争取到自首情节的认定,指出蒙Xx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蒙Xx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陈俊全律师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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