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能为当事人解决诸多难题。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洪昊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佼佼者。他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服务地区覆盖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洪昊律师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在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等领域有着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洪昊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该案发生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被继承人李XX(原、被告之母)去世后,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而被告贾X3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洪昊律师受原告贾X1委托代理此案。庭审中,洪昊律师深知公证遗嘱是案件的关键所在,及时且准确地向法庭提交了公证遗嘱原件,以此来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面对被告贾X2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洪昊律师熟练运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被告贾X2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在此期间,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关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作出判决,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为原告贾X1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也体现了洪昊律师在继承案件处理中的专业水平和独特办案策略。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相信洪昊律师会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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