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后能不能去看孩子
离婚后能去看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所以,正常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法定的探望权。若对方阻碍行使该权利,可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二、离婚后能不能拒绝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拒绝变更孩子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情形时,法院才会支持变更。
若对方提出变更抚养权,而不符合法定条件,你有权拒绝。若对方起诉至法院,你可积极应诉,向法院阐明对方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比如你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自身不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等。只要你能证明现有抚养状况对孩子成长有利,法院通常不会轻易支持变更抚养权请求。
三、离婚后能不能去要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能去要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若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支付抚养费,或法院判决书中有关于抚养费的判定,而支付方不履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约定或判决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离婚时未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或判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支付合理的抚养费,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
当探讨离婚后能不能去看孩子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离婚后一方行使探望权,若遇到另一方故意阻拦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法律规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其拒不履行,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也可由法院判决。要是在探望过程中发现对孩子成长不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若你在离婚后探望孩子方面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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