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继承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要判断是否满足条件,情况紧急,若不立即保全将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损害时可申请。
之后,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等。担保材料则要表明担保方式和数额等。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需注意,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继承纠纷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继承纠纷财产分割,首先看是否有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协议处理;其次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两者都无,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
分割时,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若协商不成,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继承纠纷中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遗嘱效力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形式要件。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同时,见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等不能作为见证人。
在了解继承纠纷财产保全怎么处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不同类型的财产保全期限有所不同,到期后可能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否则保全措施可能会解除。另外,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也不容忽视,如果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继承纠纷本就复杂,财产保全的处理更是其中关键环节。若你在继承纠纷财产保全的处理上还有更多疑问,比如期限规定、赔偿细节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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