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龙成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从2008年开始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凭借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近五年的工作阅历,深谙政务运行与制度逻辑,形成了严谨、务实、高效的职业风格。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四川省律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专业、诚信为立身之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其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4893,所在律所联系地址为武侯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2号楼706。
案件数量与服务领域
从2008年执业以来,龙成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18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与专业功底。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类犯罪,涉毒犯罪,涉黄犯罪,大型经济类犯罪,故意伤罪、盗窃罪等罪名刑事案件。此外,他的擅长领域还包括婚姻家庭、公司股权。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
在山东某重大贩卖毒品案中,当事人涉案数量巨大,面临极刑风险。龙成律师接案后,深入剖析案情及当事人个体情况,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成功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即为当事人争取到监视居住,并最终助力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显示出他在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早期就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局面。
在代理某强奸案件时,他通过对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的缜密预判与分析,在立案初期即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促使案件未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这体现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对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握,能够在案件初期就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办理北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虽在四川接案,但他通过高效会见、细致阅卷,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进行多轮卓有成效的沟通,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赢得不起诉决定。这说明他不受地域限制,能够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
在成都某制造毒品特大案件中,面对有前科、反侦查意识强且初始不配合的当事人,龙成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反复阅卷、多次耐心核实,逐步取得信任,促使当事人后期转为积极配合。在同案主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严峻对比下,成功为当事人保住生命。这体现了他在复杂案件中,不仅具备专业能力,还能通过耐心沟通建立信任,从而实现有效辩护。
在四川某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临危受命,在已有两位辩护人的情况下,通过精准的案情分析与罪名辨析,提出关键辩护意见,最终促使法院变更定性为较轻罪名,实现“当天开庭、当天释放、刑期当日届满”的极佳效果,堪比缓刑。这展示了他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够突破常规思维,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判决。
在团伙流窜跨境盗窃案中,在多次取保候审申请未果的困境下,通过庭审有效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通过庭前专业辅导,帮助当事人在刑事拘留第34天即成功取保候审,并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案例都体现了他在不同类型刑事案件中,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有效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
重要经验总结
龙成律师在长达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总结了许多重要经验。他认为辩护的黄金时机往往在审判之前,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是塑造案件走向、争取最优结果的关键窗口。例如在山东毒品案及多起经济犯罪中,通过在公安或检察院阶段提出精准、专业的法律意见,成功阻却了案件的刑事程序推进,实现了“不起诉”或“不追究”的理想结果。这要求律师必须具备前瞻性的判断力和与司法机关有效沟通的专业能力。
信任是有效辩护的基石,更是需要主动构建的桥梁。当事人,尤其是有复杂背景的当事人,往往心存戒备。如成都制毒案所示,前期的不信任是常态。律师不能被动等待,而应通过专业的案情分析、耐心的多次沟通、对卷宗细节的扎实掌握,逐步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获取真实信息,形成辩护合力。
精准的案件定性是破解僵局的核心武器。机械地沿袭既有罪名进行辩护常常陷入被动。在四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中,跳出常规思维,深入剖析案件本质与法律构成要件,挑战并成功推动罪名向更轻的方向转化,往往能从根本上改变当事人的命运,实现量刑的突破性下降。
极致的个案准备是“常规案件”创造“非常规结果”的唯一路径。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件。即便是盗窃、销售假冒商品等常见罪名,通过极其细致的会见辅导(如告知笔录细节)、对证据链条的反复推敲、以及对当事人个人情况的深度结合(如毒品案中当事人的特殊背景),才能发现专属于本案的辩点,将取保候审、缓刑等可能性变为现实。
代理虚拟币非吸案
在代理“XX虚拟币投资平台”非吸案中,龙成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吴XX争取缓刑及罚金从宽处理。本案系一起以虚拟币投资为名,通过线上APP结合线下推广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陈XX等人设立“XX国际量化基金”项目,通过开发“XXt”APP,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推广奖励及“共管虚拟币”等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龙成律师的当事人吴XX被指控担任涉案公司“XX院院长”,负责项目宣讲与推广,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作为吴XX的辩护人,龙成律师深度介入案件后,主要制定了以下辩护策略并获法院采纳:明确角色定位,争取从犯认定,重点论述吴XX虽担任“XX院院长”,但并非公司创始人、决策者或资金控制人,其工作内容局限于项目讲解,未实际发展下线或经手资金,在犯罪链条中作用次要、辅助;强调主观恶性与情节轻微,向法庭强调,吴XX系受雇从事特定宣传工作,对平台整体的非法性缺乏深度认知,其本人未从中获得主要违法收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结合退赔情节,力主从宽处罚,积极配合法庭及家属,推动涉案虚拟币资产的依法合规变现,用于弥补投资人损失,法庭审理期间,绝大部分投资损失已得到清偿,社会矛盾得以有效化解;认罪认罚,态度诚恳,指导吴XX全程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展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吴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协助挽回损失等情节,判决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刑期与其被羁押的期限基本相抵,吴XX在判决后无需继续服刑,获得了实质性的宽大处理。
龙成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始终如一的敬业精神,在业界赢得了良好声誉。他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与卓越的专业能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全面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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