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领域专长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学历。自2012年起,她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成为专职执业律师,还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身兼数职,是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还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其执业涵盖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等。
二、复杂纠纷委托与核心争议聚焦
曾有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某电力建设公司及其他三被告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164000元及资金占用费,合计175503.58元,同时要求其他两被告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原告主张的欠付工程款是否属实,某电力建设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
三、多维度抗辩策略构建
为构建有效抗辩体系,蒋律师开展了一系列关键工作。首先,她梳理事实,明确法律关系,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其次,她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向原告支付足额款项,甚至超出其实际应得工程款数额。庭审中,她直击原告诉求漏洞,指出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未就工程进行结算,同时原告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后,她明确责任边界,指出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与公司无关。
四、胜诉结果彰显专业实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且未按期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造价,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蒋顺花律师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委托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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