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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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如今,很多公司出于集资需求,纷纷对外发行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且得到证监会的批文才行,公司会对外公布批文信息,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债券之前查阅其是否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否则有上当受骗的可能。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1、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司债务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三、公司发行条件条件都有什么?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2)债券的利率;

(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公司净资产额;

(5)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6)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债券,需要准备好各种资料向证监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公司会得到一张公司债券发行批文,其中对准许发行的债券金额、批复有效期限等做出规定,并要求公司发行债券必须符合报送证监会的招募说明书记载事项。公司得到批文后,就可以联系债券承销商,开展债券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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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法定职权范围之外的职权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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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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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二、相关的知识补充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过户要办理过户手续。
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股票同为一人所有者,应记载同一本名。记名股票不得私自转让,在转让过户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按照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不记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只凭股票所附息票领取股息,可以自由转让,不许办理过户手续。
三、记名股票的特点
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记名股票的转让都必须由股份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受让人才能取得股东的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维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有时会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有的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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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一次性缴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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