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案件并非有专门独立的立案标准。首先,要符合相应罪名的立案条件。我国刑法分则规定了诸多可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如故意杀人罪,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即可立案,通常表现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又如抢劫罪,若有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就会立案。当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在认定被告人构成相应罪名且依据法律和具体犯罪情节,罪行极其严重,犯罪行为的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达到必须适用死刑才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时,才会考虑适用死刑。
二、死刑案件的证据收集有何法律要求
死刑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极为严格。依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等方面均有明确规范。
收集证据应依法定程序进行,严禁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证据。对于物证、书证,要全面收集,防止遗漏,且提取过程需制作笔录,有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证人证言方面,询问证人应个别进行,保证其客观陈述。
涉及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和人员需具备法定资质,鉴定程序要符合规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收集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来源需清晰可查。
此外,证据之间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对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关键事实,都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以确保死刑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死刑案件证据审查有哪些法律标准
最高法院等联合发布的规定明确了死刑案件证据审查标准。物证应着重审查来源、收集程序等,提取物证笔录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未注明物品特征、数量等且不能补正,不得作定案根据。书证重点看形成过程,有更改或更改迹象不能合理解释,不得作定案根据。证人证言关注形式及取得程序,采用暴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不得作定案根据。被告人供述审查获取程序,刑讯逼供等取得的不得作定案根据。鉴定意见重点看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不得作定案根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审查来源、制作过程等,无原始存储介质等无法确定真实性的不得作定案根据。
当我们了解了死刑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死刑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认定要求极为严格,必须达到确凿、充分且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另外,死刑案件在审判程序上也有特殊规定,会经历更为严谨的复核程序。倘若您对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复核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在生活中遇到与死刑案件相关的法律困扰,不要让疑惑一直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