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认定造成国家损失
认定造成国家损失需从多方面考量。
首先,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国家现有财产的减少,如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占、挪用导致资金直接减少;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像因违规决策使国家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其次,要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即行为与国家损失之间存在内在、必然联系。比如官员滥用职权批准不合法项目,该项目失败造成国家资金损失,二者就存在因果关系。
再者,损失计算需依据相关规定和合理方法。对于财物损失,可按市场价格、评估价值来确定;对于预期利益损失,要结合项目可行性报告、行业平均收益等因素综合判断。
最后,认定主体通常是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等,依据调查、鉴定结果作出认定。
二、造成国家损失的认定标准依据是什么
造成国家损失的认定需依据不同情形适用不同法律规定和标准:
渎职犯罪领域: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为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等犯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损失在50万元以上应追诉。
环境污染等公害: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生态环境受损至一定程度,如造成生态功能丧失等,会认定对国家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损失,通过评估确定损失数额。
三、造成国家损失的赔偿责任判定依据是啥
造成国家损失赔偿责任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若为民事领域致国家损失,依据《民法典》,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国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行为人不论有无过错,造成国家损害都要担责。同时,要符合侵权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
行政领域,依《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国家利益造成损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刑事领域,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法定侵犯国家利益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了解怎样认定造成国家损失之后,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造成国家损失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若个人或单位的行为被认定造成国家损失,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对国家损失进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责任,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此外,对于造成国家损失的行为,如何进行补救和挽回损失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若你对认定造成国家损失的具体标准、造成损失后的责任承担以及损失补救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