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债申请强制执行,需先确保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首先,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是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可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二、追债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追债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生效法律文书:如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等,且该文书已生效。
2.履行期限届满: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过,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
3.申请主体适格:申请人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一般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5.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双方或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三、追债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异议有啥法律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出。法院应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了各类执行异议情形的具体审查标准与处理方式。被执行人提出异议需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追债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申请强制执行后,若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消灭,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另外,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评估、拍卖等程序,其中的费用承担问题也需要明确。若你在追债申请强制执行或后续相关流程中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费用承担、恢复执行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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