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财产代管人如何确定
财产代管人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在失踪人相关情形中,若失踪人的财产需要代管,首先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若对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规定的人或者上述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在宣告死亡但实际并未死亡的情形下,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涉及财产返还相关代管等问题,通常按具体情况和法院判定来确定代管人。
二、确定财产代管人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确定财产代管人,依据《民法典》,一般按以下程序:
首先,需有宣告失踪的前提。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其次,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确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若代管有争议,且无上述规定的人或上述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最后,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可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应同时指定新的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应妥善管理失踪人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三、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有啥法律流程
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可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若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认为财产代管人不称职,可向失踪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要提交书面申请书,阐明变更理由和事实依据。法院受理后,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原财产代管人应参加诉讼并陈述意见。若法院经审理,认定代管人确实存在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等情形,会撤销其代管人资格,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若财产代管人自身因正当理由想变更,应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并指定新的代管人。
当探讨财产代管人如何确定时,除了明确确定的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范围,代管人需要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财产安全,不得随意处分财产,并且要及时报告财产管理情况。另外,财产代管人如果不履行职责或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若你对财产代管人的更换程序、代管期间财产的收益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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