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的代位权债权均到期会怎样处理
当债的代位权中债权均到期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为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但需注意,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并且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的代位权中债权均到期法律如何判定
在债的代位权中,判定债权均到期需从两方面考量。对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判断。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履行期,期限届满即债权到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准备时间结束则债权到期。
对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同样看其合同约定。约定了履行期,期满则债权到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可随时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合理期限结束后,视为该债权到期。只有当这两个债权都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三、债的代位权中债权均到期法律判定依据是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是行使债的代位权的要件之一。判定依据如下:对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届至为准;无约定则按法律规定,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关于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若有明确约定,到期日以约定为准;如因诉讼或仲裁确定债权,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可随时要求相对人履行,自宽限期届满视为到期。
在了解了债的代位权债权均到期会怎样处理后,我们还需要知道一些相关拓展的重要信息。当债的代位权债权均到期,若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此外,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同样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要是你对债的代位权在债权到期后的权利行使范围、诉讼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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