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判刑后的处理及刑期计算规则是啥
判刑后,罪犯会被交付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刑期计算规则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死缓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
此外,服刑期间罪犯若有立功等表现,可依法减刑;符合条件的还可假释。
二、判刑后减刑假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刑法》及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假释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需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建议书,法院裁定。
三、判刑后申请减刑假释的流程法律如何规定
减刑、假释流程规定如下: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减刑或假释建议书。法院会组织合议庭审理,若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由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且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裁定予以假释。监狱等执行机关应在材料齐全时及时报送建议书,法院自收到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一个月。同时,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若认为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应在收到意见后一个月内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定。
当探讨判刑后的处理及刑期计算规则是啥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内容,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判刑后罪犯会被送往相应场所服刑,在此期间会有不同的改造安排,如劳动改造、思想教育等。而刑期计算上,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此外,服刑期间若罪犯有立功表现等,还可能涉及减刑等情况。你是否对判刑后的具体改造生活、减刑的具体条件等还有疑问呢?若有,别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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