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认管辖权之诉并非诉讼理由。诉讼理由是指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主要围绕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如合同履行纠纷中违约事实等。
而确认管辖权之诉是程序事项,是当事人对受诉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向该法院提出的要求确定管辖法院的请求。其目的在于解决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案件的程序性问题,不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认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所以,确认管辖权之诉不属于诉讼理由范畴。
二、确认管辖权之诉能作为起诉的正当理由吗
确认管辖权之诉并非起诉的正当理由。起诉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确认管辖权主要是在已启动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管辖有异议时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由法院审查裁定,并非独立起诉理由。若当事人仅以确认管辖权为由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当事人应围绕实体权利义务纠纷,按法定起诉条件提起诉讼,之后再处理管辖问题。
三、以确认管辖权之诉起诉获法院支持吗
仅以确认管辖权之诉起诉一般难获法院支持。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管辖权通常在被告应诉答辩或法院依职权审查时确定。管辖权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性前提,原告起诉时应选有管辖权法院,被告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由法院审查裁定。通常无单独的“确认管辖权之诉”,若想确定管辖权问题,应正确适用管辖权异议程序,而非以诉的方式处理。
当探讨确认管辖权之诉是否为诉讼理由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确认管辖权之诉一旦成立,会对后续的诉讼程序走向产生重要影响,比如确定了管辖法院后,适用的法律解释、司法实践等可能存在差异。并且,若管辖权确定不当,可能会引发后续的程序错误及再审等情况。此外,对于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和方式也有严格规定,这关系到确认管辖权之诉能否有效进行。如果你对确认管辖权之诉的更多细节,像异议提出的具体规则、其对实体判决的潜在影响等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