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逮捕的计算期限为多久
侦查阶段,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二、逮捕期限计算是否有特殊法律规定
逮捕期限计算有特殊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另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逮捕期限延长有哪些特殊法律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逮捕期限延长有如下特殊法律条件:一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二是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三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当探讨逮捕的计算期限为多久时,除了基本的期限规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逮捕期限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侦查进展等因素而延长。另外,如果在逮捕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逮捕期限会重新计算。而且不同类型的案件,在逮捕期限的适用上也可能存在差异。若你对逮捕期限的延长条件、重新计算的具体情形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遇到与逮捕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感到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提供精准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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